——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的创新实践
巡察整改是做好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关键所在,直接关系监督实效的落地生根。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,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实际,对照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价细则有关规定,创新构建起“被巡察单位自评、业务部门专业评、领导小组实地评”三级联动整改评估体系。集团党委以“立行立改、真改实改”的扎实作风,层层压实责任,精准检验成效,推动巡察整改从“被动落实”向“主动提升”、从“解决具体问题”向“建立长效机制”深刻转变,切实筑牢巡察监督闭环,确保每一个反馈问题都有回应、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见实效。
压实主体责任,把好整改“基础关”
整改成效如何,首先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。在集中整改期间,被巡察党组织承担整改主体责任,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,逐项核查整改措施、进度安排与实际效果。为压实整改责任,提升自评质量,本着“成熟一项、评估一项、完成一项、验收一项”的原则,建立“业务部门初审、分管领导复核、领导小组终审”的整改自评机制,形成层层把关、逐级负责的责任链条,倒逼责任主体主动履职,避免整改工作“走过场”。同步建立“问题清单、整改台账、自评报告”三账对应机制,实行整改任务销号管理,对未完成事项逐一说明原因并制定推进计划,推动整改档案管理流程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召开专题会议研判,全面梳理整改成效与存在不足,形成高质量自评整改报告,真正做到以自评促反思、以自查促落实,为巡察整改筑牢坚实基础。
强化系统联动,压实整改“监督关”
为充分发挥机关部门的职能监督与业务指导作用,通过三项举措扎实推进系统评估,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监督合力与实效。一是组建评估小组,凝聚监督合力。由巡察办统筹协调,加强与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的联动会商,联合党委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系统评估小组,开展跨领域、跨系统的专项评估,精准查找各业务板块整改中的薄弱环节。以集团党委第七轮巡察整改为例,通过系统评估共发现问题91项,为后续精准整改提供了清晰指引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,统一标准流程。党委巡察办牵头召开系统评估专题会议,组织21个业务部门共同参与,重点强调评估工作的政治意义与实践价值,细化评估方式,解读标准要求,明确依据《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系统评估检查表》《机关部门系统评估验收评分办法》开展评估,确保工作规范有序、有章可循。三是对标先进典型,提升整改质量。选取营销总公司、物资采供分公司等整改成效突出单位的“一事一档一报”标准范本,组织被巡察单位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,切实提升整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操能力。督促被巡察单位对标找差,举一反三,标本兼治,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完善制度机制,坚决防止整改“打折扣、搞变通”,以系统性评估强化监督刚性。
聚焦精准问效,严把整改“验收关”
为推动巡察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,党委巡察办联合相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专项评估验收组,创新运用听、谈、查、访、测“五位一体”评估方式,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实地评估验收。“听”取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,了解整改进展、亮点与难点等;“谈”话领导班子和责任部门负责人,掌握“一岗双责”落实与整改主动作为情况;“查”阅“一事一档一报告”全套资料,核验整改是否真实彻底;“访”问基层一线,实地查看整改落地情况和群众评价;“测”试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程度,检验理论学习和政策贯彻效果。评估工作聚焦整改措施落地、突出问题解决、长效机制建立,坚决纠治“纸面整改”“虚假整改”等现象,同时注重挖掘和推广优秀整改经验,积极营造“以评促改、以评促治”的浓厚氛围。
截至目前,在高质量完成第六、七轮巡察整改综合评估中,两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5.29%,“废立改”制度308项,开展专项整治7次,解决民生领域问题16条,以严格验收筑牢整改闭环,提升了企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潞安化工集团党委通过构建并落实巡察整改“三级评估”闭环体系,持续细化评估标准、强化结果运用,推动巡察整改与生产经营、改革发展深度融合,有效破解了“重反馈轻落实”“重形式轻实效”等问题,形成了“自查自纠、系统监督、精准验收”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。这一实践切实将整改评估成效转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,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(文 于力波)
责任编辑:李世臣